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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祎琳(广西大学)
近日,一段游客无保护措施“狗爬式”过悬崖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从视频上看,这段路的确让人胆战心惊,路又窄又矮,仅够一人爬行,身侧就是悬崖,却没有任何保护防护措施,一不小心还可能发生坠落事故。当事人表示:已安全下山,下次会注意。(5月1日 环球网)
许多网友都为视频中的人身侧的万丈悬崖冒一身冷汗,高呼“这是真不要命了”,也有网友表示“还有比这更刺激的”,是互联网“营销号”过于无聊,没必要限制这些“驴友”追求刺激的权利。
根据河南文旅局的回复,视频中众人爬行的位置属于未开发地带,并非正规景点,因裂缝狭长似山的眉毛,此举被称为“爬眉”,广受驴友喜爱。而本次“爬眉”活动为一家上海户外俱乐部所组织,他们专挑刺激惊险的位置去活动,好在目前并没有出现意外事故,已经对其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这群驴友放着悠闲的假期不过,来山中爬悬崖,理由不难猜测,一是也许早已习惯刺激,二可能是平常景点过于饱和,便想来山中另辟蹊径,三也不排除俱乐部和当地事先并未明确告知游客此地区的危险性。无论出于哪些可能,他们身侧的万丈悬崖和毫无保护措施的爬行,都是不争的事实。选择是属于个人自由,但也在警醒我们,旅游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景点。
对于游客来说,旅途中避开未开放景点,是对他们生命的最佳保障,也是对社会的负责。视频中的各位驴友也许在爬山时,收获到了前所未有的刺激,可若是一不小心,那他们一辈子的幸福可能就葬送在这次的刺激之中了。其实像这样的户外刺激活动在一些开放的景区中并不罕见,况且能够被划为旅游景区,那安全措施也一定是符合规范的,如若有心去找寻这样的景点,安全和刺激是可以兼得的。要是真的想在俱乐部中结伴而行,那也应提前了解清楚所去之处是否为正规景区。倘若非景区,那俱乐部所提供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意外发生谁来负责这些基本问题也应该了解清楚。否则拿生命去赌一份刺激,运气好就是虚惊一场,运气不好不仅是“自作孽”毁了自己,搜救时也要动用救援力量,为社会增添了本可避免的负担。
对于俱乐部这样的旅游经营者来说,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条规,规范经营的旅游行为,不可打着追寻刺激的幌子,将人命视为草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保护游客的生命安全,是活动组织者的法律义务。视频中带队的人,在大家过悬崖时大声喊着“这段路很危险,爬过去就没事了”,可见他早就知晓危险性,但却并未提前警告大家,前行过程中也没有丝毫的防护措施。况且他们前往攀爬之处为村民口中的“断头路”,平日只是羊过的通道,危险性可见一斑。这次是都“爬过去了”没有出事,那倘若下次有人没爬过去掉落悬崖,鲜活的生命又由谁来补偿呢?这样的行为是对旅客的不负责,也是对法律红线的试探。其他经营者也要引以为戒,一切以安全至上,莫等到出事之后追悔莫及。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幸福指数不断攀升,物质需求基本被满足的大家也越来越注重精神方面的追求,加上疫情过去,旅游业逐渐复苏,许多人都开始筹备旅行来好好放松自己。出游的人一多,危险事故发生的概率也会有所增加。本次危险的“爬悬崖”事件,值得文旅局等相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平日就要做到及时监测风险,对于视频中这样的地方,多放置“禁止通行”“前方危险”等告示牌,达到警示游客的效果。此外,对于俱乐部这样的旅游经营者,也应当加大监管力度,做好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安全措施的规范,防患于未然。
闲暇时刻挑战平日里没有的那份刺激无可厚非,甚至里面蕴含的冒险精神值得肯定,但如若视频中“驴友”这般毫无措施、生命置之脑后,那就本末倒置了。一时新鲜感是不错,可唯有生命才是最为宝贵,希望多方可以共同发力,为逐渐复苏的旅游业打造更安全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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