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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缩时、降费、增效,助力优质高效审结涉企案件
大庆中院首次“竞争+摇号”确定鉴定机构
大庆网讯(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潘爽)近日,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大庆中院)首次以“竞争+摇号”的方式确定鉴定机构,鉴定费用由60万元降至17.8万元。该方式缩短了涉企案件鉴定周期,不断提升涉诉企业满意度,得到了鉴定申请方和被告企业的认同。
大同区法院受理的江苏某建设公司与黑龙江某石油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标的额近4千万元,如采取传统方式选择鉴定机构,鉴定费用需60万元左右,鉴定用时需近60个工作日。经反复研究沟通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大庆中院采用“竞争+摇号”方式确定鉴定机构。为方便鉴定机构计算鉴定费用及鉴定时间,在“竞争+摇号”选择鉴定机构现场会召开前,组织鉴定机构、双方当事人及技术人员共20余人,统一由某石油公司工作人员带入厂区,对办公楼、宿舍、食堂、原油罐组、混合C4罐组、丙烷罐组等涉案工程进行现场勘验,当场查阅相关资料,对鉴定涉及的争议部分逐一进行确认。勘验后,鉴定机构根据大庆中院发布的公告要求申报参与竞争。
日前,“竞争+摇号”方式选择鉴定机构现场会召开。在全程监督下,申报机构总数的40%确定分数靠前的3家机构入围,最后通过“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线上进行随机摇号,在3家入围机构中选定最终的鉴定机构。机构选定后,鉴定机构现场签署并递交了承诺书,当众承诺“高质高效完成本次鉴定任务,打造精品案件”。
据了解,为解决建设工程合同案件鉴定收费高、鉴定时间长等难题,3月初,大庆中院着手探索委托鉴定新模式,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鉴定机构的选择模式进行深入研究。在走访调研全市13家工程类入册鉴定机构,全面考察机构资质、规模、业绩收入、执业经验、收费标准等基础上,借鉴河南省高院、郑州中院、洛阳中院竞争方式选择鉴定机构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初拟了《关于建设工程合同案件以竞争方式选择鉴定机构的实施意见(试行)》,反复研究、推敲论证后,最终确定了以“竞争+摇号”方式选择鉴定机构的新模式,再次征求省法院、省造价协会、当事人的意见,形成《关于建设工程合同案件以“竞争+摇号”方式选择鉴定机构实施办法(试行)》,旨在打造程序质量最优、诉讼耗时最少、解纷成本最低的纠纷化解方式,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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