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19日电 山西省民政厅和山西省财政厅近日发布关于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一次性入职奖励制度的通知,最高6万元。
来源:山西省民政厅网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介绍,奖补范围为在全省登记设立并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中从事养老服务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不包括从事养老服务的在编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奖励对象为具有教育部门承认的中等职业及以上学历;在2023年7月1日后入职省内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在养老机构中从事老年人服务管理、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等直接面向老年人服务的从业人员。其他从事财务、人事、物业等非一线从业人员不得享受。
养老服务入职奖补为一次性奖励,按照实际入职学历确定奖补标准。对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大专学历、中专学历分别给予6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入职奖励分三年发放到位。符合入职奖励申请的年限内,从业人员学历有提升的,发放时按提升后学历的奖励标准执行。
奖励申请及发放流程涉及三方面:
一是申请。养老机构应积极指导申请入职奖补的从业人员如实填写申请表,在机构内进行奖补申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在其入职满1年、满2年、满3年时分别向其备案的民政部门提交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满2年、满3年申请时情况无变化的,相关申请材料可免予再次提交,只提交申请表即可。申请人更换养老机构,社保没有断缴,依旧可以享受入职奖补。
二是审核。经各市、县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逐级审核同意后,由市级统一将符合奖补条件的从业人员汇总上报至省民政厅。
三是发放。经省民政厅审核无误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于当年7月15日前报省财政厅列入省民政厅次年预算,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核拨省级奖补资金。
入职奖励三年发放到位,即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满一年后,按照奖补标准的30%发放,入职两年后按照奖补标准的30%发放,入职三年后按照奖补标准的40%发放。(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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